◇ 统考鉴定: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
项目培训和鉴定等级:
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行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,现通过正规培训和统一鉴定,开展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和考试工作。职业资格共设四个等级:电子商务员、助理电子商务师、电子商务师、高级电子商务师。目前开放电子商务员、助理电子商务师考试。
招生对象及报名资格:
◇ 电子商务员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:
取得高中或职高学历的学生;高中或职高学历的电子商务相关职业在职人员;中职以上电子商务相关专业证书者。
◇ 助理电子商务师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:
取得高职学校电子商务相关专业证书者;大专或高职证书的电子商务相关职业在职人员;大专或高职的电子商务相关专业在校生;取得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并连续从事电子商务相关职业1年以上的在职人员。
职业鉴定与证书核发:
◇ 培训方式:分为《远程培训班》和《面授培训班》两种形式,可根据情况选择其一。
◇ 职业资格结业考试:
在当地申报单位申请结业考试。考试通过计算机系统完成,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监督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电子商务师《CETTIC职业培训合格证书》。
◇ 职业资格鉴定考试:
获得《CETTIC职业培训合格证书》的学员,可申报电子商务师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。通过者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《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》。 (取得证书的学生档案录入《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人才信息库》,可上网查询。)
培训内容:
(一)内 容:
◆安全技术 ◆电子商务 ◆网络信息发布与处理 ◆网络营销
◆电子商务安全 ◆电子支付 ◆网上单证处理 ◆物流配送知识
◆网络促销 ◆电子合同 ◆法律法规常识
(二)教 材:
《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》(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培训鉴定指定专用教程)(含辅导光盘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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